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现就五一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
随着各地复工复产步伐的加快,人员流通逐渐频繁,特别是国外疫情形势恶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工作的科学部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有关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沈阳建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及时、准确、自觉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传染,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止步的批示,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
1.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或由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等;
2.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收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土特产等;
3.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等;
5.严禁利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违规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参加“一桌餐”,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8.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以及报销个人费用;
9.严禁以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快递等隐蔽方式收受贿赂;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复工复产复学工作安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明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红线,做到早提醒、早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纠正“四风”转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四、强化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继续守住重要节点,加强宣传教育,盯紧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各基层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学校纪委。
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节日假期结束后,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28日10时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包括通知传达、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和舆论关注等)电子版传至学校纪委邮箱(jw@sjzu.edu.cn)。
各单位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学校纪委。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24692786
举报邮箱:jw@sjzu.edu.cn
中共沈阳建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